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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春娟

    我於98年得法,當時由於身體狀況特別不好,有嚴重的冠心病,在醫治不好的情況下開始修煉法輪功,煉功後身體完全康復,學煉也很精進。從99年7.22後,進京證實大法,向政府說句真話,卻被江澤民政府刑拘,在高壓下,違心地寫下了“保證書”並且於2000年11月,在邪悟的誘導下,交了大法書,走向了邪悟。現在想起來走過的那段彎路,心如刀絞,悔恨交加,對不起恩師,違背了“真善忍”原則,辜負了師父的慈悲苦度和一等再等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:以前在高壓下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6/233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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