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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崔淑華、馮振生 我們是1996年得法的,得法前自己身體有多種病,通過學法、煉功,病全都好了。自從99年以後,由於自己在法理上也認識到應該走出來護法並且也做到了,所以在單位就掛號了。在2000年時單位領導講不寫保證書就叫你兒子下崗。因當時情放不下,就寫了“不去北京”。後來通過學法認識到這是給大法抹黑,給自己正悟的法理帶來了污點,真是愧對師父和大法。真正認識到自己寫“保證書”是極大的錯誤,所以特此嚴正聲明:過去寫的“保證書”一律作廢。堅決清除邪惡的安排。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粒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6/233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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