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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彩婷 我61歲。在正法進程中,在邪惡的迫害下,寫了、做了不該做的事。回來後深感痛悔,給大法造成很大損失,這都是學法不夠造成的。我嚴正聲明在邪惡面前所寫所做的一切作廢。重新走到正法中來,跟上正法步子,實修到底,挽回對大法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元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6/233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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