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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雅芳、林大學 做為一個好人,就應該向國家領導人說句真心公道話“法輪大法好”。去京走出三百里路,就被截住,非法抓回本縣拘留所15天,我承受不住了,寫下不該寫的東西,簽了名、按了手印,還交了書,做了一些不利於大法的事。現在我聲明,這些全部作廢。今後堅修大法緊隨師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7/233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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