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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梅詠香 我自從修煉大法以來,身心健康,99年720以後,由於高壓政策,使自己寫了違心的“話”。2000年在“強制洗腦班”上,本人明知家屬幫寫了“三不”保證而沒有反對,深感痛悔。在此我聲明:以前在邪惡被迫下寫的說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話(包括親屬代寫的)一律作廢。並堅修大法緊隨師,加緊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7/233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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