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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江 不小心被警察抓住,由於怕心想儘快出來,在所謂的“擾亂……”上簽字,連看都沒看,也在一小段文字上簽字。雖然當時已經向警察聲明作廢。現在再次聲明,在派出所裡所說的、所寫的、及所有簽字和按的手印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9/234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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