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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秀芳、李瑛 2008年7月2日,邪惡到我家搜走大法資料和大法書,當時要拘留10天,因為老頭年齡大沒有讓去,邪惡讓我寫請假條,交200元伙食費,並罰款1000元。當寫請假條時,邪惡叫我寫“參與邪教組織”,我和邪惡僵持了一陣子,邪惡說必須得寫,我心性沒有守住就寫了。嚴正聲明:以上所寫一律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3/1928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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