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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紅珍 1999年10月,公安局將我的女兒在北京上訪時非法綁架、關押兩個月,派出所讓我和女兒的婆婆按手印“保證我的女兒不再去北京上訪”,我做了不該做的事。2002年610和幾個“猶大”到女兒家想讓她放棄大法,有對我說了一些對大法不敬的話,叫我也不煉了,我點了頭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心不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2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4/1929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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