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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陶愛欣 在看守所中,兩次被迫按手印、照像;在出看守所時在“取保候審”的手續上簽名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5/19298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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