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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雲宏 九九年,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,派出所、街道、社區、邪黨人員到家騷擾,並拿著編造好了的誣蔑大法的材料讓簽字。當時我沒在家,後來家�堣H代我簽了名。二零零五年春的一天,派出所、政法委、街道、社區、邪黨人員天不亮就到我家讓簽字,當時我又沒在家,家�堣H又代我簽了名。雖然這兩次簽字都不是我寫的,但是自己有怕心,沒有立即要回來,順從了邪惡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嚴正聲明:家人代我所簽的字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10/19326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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