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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金蘭 我於九九年有幸得大法,因學法不深,怕心很重,在迫害開始時,單位領導找到我,我講過“不煉”了,又講了對大法不尊敬的話。奧運會前,領導又找到我,我又說了“不煉”了。現在通過認真學法,我認識到修煉的嚴肅性。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去掉怕心,堅修大法到底,一定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過錯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10/19326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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