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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和芳 我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在小區門口被惡警綁架送到洗腦班,十一月二十二日被送到省勞教所。到了勞教所,進了衛生所,和醫生一說話時,警察叫我簽字,我不假思索的在“勞教書”上簽了字。簽完以後,我才發現錯了。由於學法不深,法理不清,自身的狀態非常不好,身體非常痛苦,在邪悟者的勸說下,我又寫了“保證書”,給師父和大法抹了黑。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我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我一定要抓緊時間學法、發正念、講真相,救度更多的眾生,助師正法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2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13/1934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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