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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培芳 2006年12月10日,我在鎮菜市場講真相、發放《九評》時,被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。派出所惡警做了記錄,我違心在上面簽了字,按了手印,現在回想起來很痛心。我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的簽名、按的手印等全部作廢。我要努力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點,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13/1934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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