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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香 我於2007年7月3日去監獄看妹妹(同修),被惡警問“修不修大法”時,由於當時有怕心,違心的說“不修”。通過這一年多的學法,深知自己錯誤的嚴重性。在此嚴正聲明:所說的不利於大法的話作廢。今後一定要多學法,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15/1935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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