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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景菲 我於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邪黨公安綁架,八月初被迫害送到監獄非法關押。十月初,我丈夫帶著當地法院的人來看我時說要和我離婚,不管我同意不同意,下月法院判決就生效了。如果不再煉了,十年、八年也等我。我一急之下說出了“不煉了”這句話。嚴正聲明:我說的這句話作廢。今後我會更加正念正行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17/1936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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