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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彭儒蓮

    2008年8月7日,當地派出所惡警來到我家,我產生了怕心,交出了五本大法書和九本《週刊》及一本小冊子,結果還是被帶到派出所,在談話記錄上簽了字,還被迫交了1000元罰款。事後,我非常悔恨自己當時沒有把自己當成大法弟子,沒有正念對待邪惡,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,給大法抹了黑。嚴正聲明:在邪惡脅迫下,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努力,彌補過失,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真修弟子,堅修大法到底,跟師父回家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1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0/19380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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