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文軒 1999年邪惡開始迫害大法後,我一度放棄了大法修煉,做了許多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。1999年底,我被邪惡非法關進看守所和戒毒所。由於怕心和受邪悟者影響,寫了所謂“三書”。2001年6月,在去同修家時再次被惡警綁架。被送到看守所,後又被非法判一年勞教。在看守所和勞教所,我又被迫寫了“五書”,還罵了師父。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老家的派出所和區分局惡警寫“保證書”等,說“我不煉了”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1/193921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