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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解明 1999年7.20時,我交了三本大法書。2000年11月7日,片警到我家翻走四本大法書,書裡還有師父的照片一張,然後把我帶到派出所。我當時因怕心,說了“不煉了”,還按了手印,簽了名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1/19392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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