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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淑榮 二零零零年,在天安門被非法綁架到派出所。之後被非法帶到本地派出所,家人代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拿了錢。後被非法送到看守所四十多天,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書”。回家時家人代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並簽了名。二零零一年回家後,燒了所有的大法書。期間街道多次騷擾,我說了“不煉了”,交了所有大法書,並配合邪惡上了電視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2/1939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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