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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韓廣義 二零零零年,被非法拘留五天,然後被非法帶回本地非法拘留五天,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按了手印。二零零八年,當地公安局到我家,我因怕心,配合了邪惡,按了手印,給了電話號碼,照了像。現在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2/1939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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