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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韓麗華 二零零零年,被非法關押七天,然後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拘留三個多月、非法教養二年,寫了“保證書、揭批書、決裂書”。二零零八年十一月,配合邪惡按了手印,照了像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2/1939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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