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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志宏 我於1997年得法,在99年邪惡迫害大法時,由於正念不強,被家人及朋友脅迫向派出所交了一本《轉法輪》。在壓力面前,我曾經在煉與不煉的問題上玩過文字遊戲。2002年初,我剛從勞教所回來後,由於怕心,又把同修給的幾篇師父的經文燒掉了,給大法抹了黑。看到這一期《明慧週刊》,我才認識到應該將這些有損大法的事徹底曝光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3/1940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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