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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英 奧運前夕,惡警把我騙到派出所,他們先寫好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,然後以“不簽名不讓回家”的說辭逼迫我簽字。由於學法少,正念不足,我聽了邪惡的指示,無奈的簽了名。 我知道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對不起師父對我的苦度。我決心洗掉這個污點,加大學法力度,不斷精進提高,跟師父回家。嚴正聲明:我的簽字作廢。今後加倍努力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3/1940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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