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文光 今年三月一日,我從外地探親回來。三月三日,派出所到我家以查戶口為名,進門就盤問我可在外面煉,我說:“你們不讓到外面煉”。他又問:“與其他人可有聯繫?”我說:“聯繫甚麼?”他把筆錄給我看,讓我簽字,上面寫了兩句:“在外面煉,沒有與別人聯繫”。我講:“沒說在外面煉”,他就在上面加了個“不”字,我就簽了字。當時還自覺正念很強,後來再三想了又想,才認識到不應該簽字。嚴正聲明:以上有損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努力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4/194044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