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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樹文 我是九八年十月得法的,九九年七二零之後,在邪惡的瘋狂迫害中,由於學法不深,人心太重,我交過大法書。被惡警綁架進拘留所後,家人讓別人代我寫“保證書”,我當時自私的認為不是我寫的就與我無關,而沒有拒絕。零一年,我被綁架進勞教所後,又在怕心的作用下寫過“保證書”、“決心書”等。零二年十月,在勞教所的強制洗腦中,我也是在怕心的作用下妥協。二零零六年第二次被劫持到勞教所期間,由於怕心,我幾次在被迫害時向邪惡妥協。現在我認識到這些做法都是錯誤的,是不符合大法的要求的。嚴正聲明:過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別人代我寫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堅定的維護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7/19428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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