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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國斌 零八年邪黨奧運前的一天早上,一村幹部到我家,讓我簽“保證不出去”的保證,我沒簽,但當時沒悟到應該銷毀那些材料。上午10點,村邪黨書記、村主任和那名幹部又找到地裡讓我簽字。當時我沒有悟到救人,只是對他們說我不能簽。他們後來讓我家屬代我簽了字。現在我悟到雖然是家屬代簽,但這還是我自己平時學法不精進,三件事沒按師父的要求做好,當時正念不足,有怕心的結果。九九年七二零,我在被邪惡非法拘留時就做的不好,當時根本沒認識到甚麼是真正修煉,曾經說過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話,出賣過同修。從拘留所回家後,我曾經氣恨自己的懦弱、怕心重,一度低迷。零四年春天,在同修的幫助下,我又從新回到大法修煉中,但還是沒做好,學法修煉沒有精進才導致這次又造下罪業。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家屬代我給邪惡簽的字全部作廢。以後加倍努力把三件事做好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30/1945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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