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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翠雲 我由於法理不清,沒有真正實修,害怕、恐懼心,及各種人心重,信師信法程度不夠,造成了對大法、對師父不尊敬,給大法抹了黑。我心�堳雃菬鶠B內疚,止不住流淚。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警察強制按著我的手在“五書”上簽字,誹謗師父。還有一次,我不配合寫“作業”,惡警就拿了一個小圓凳,把師父的像貼在凳子上,打我的頭,打得我滿頭是包,打得我直暈,不清醒了,沒有正念,接著幾個惡警強行按我坐師父像,拿電棍電我。還有一次,我的女兒因為不背中共二十三條法令,邪惡把我和女兒扣起來。當時由於執著兒女情,怕女兒遭罪,我妥協了,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嚴正聲明:我的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有決心做好,加強正念,堅信師父,做好三件事,救度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30/1945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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