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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秀文 今年元旦女兒從國外回來,我們全家住在一個酒店裡。住酒店需要身份證,女兒把我的身份證也交給了酒店,可是沒想到的事發生了:1號住上酒店,2號下午就來了六七個警察堵在我住的房間。打頭的一個人說:“煉過法輪功的人,帶的東西我們都要檢察,這是上邊的規定。”隨後他們又逼問我:“你現在還煉不煉功?”由於平時修的不精進,當時我的怕心起來了,被迫說了一句違心的話:“過去煉功,現在不煉了。”事後,我痛心萬分,悔恨自己不爭氣,屈服於邪惡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要靜心學好大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30/1945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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