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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解彩雲 我從98年1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,法輪功使我各種病都消失,身體恢復了健康,而且使我的道德得到了提高,並淨化了我的心靈。2000年12月,我進京講清真相被非法關押,又在2001年4月由於講清真相又被非法關押,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、決裂書”,但不是出於真心的。今日特發表聲明:在過去不利於大法所說、所寫的和他人給寫的,我一律不承認(包括單位、派出所、看守所),全部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0/235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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