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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鳳仙 我縣邪惡在奧運期間,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,抄家、毀書、拘留、勞教判刑,邪惡至極。邪惡以搜查大法資料《明慧週刊》為由,進行邪惡審訊。當時我在怕心下,承認了它的邪惡陰謀,並簽了字,按了手印。結果是:邪惡判我勞教一年。9月24日,邪惡又拿了甚麼“備錄表”,我又一次簽了字,按了手印,才被送回家。痛定思痛,向內找,我的行為完全違背了一個真修弟子的原則,簽了字,就等於承認了邪惡的迫害,符合了邪惡的要求,給自己加了大難,給整體大法弟子增加了邪惡迫害因素。嚴正聲明:兩次給邪惡的簽字全部作廢。做真修弟子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31/1945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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