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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段文華 2008年2月4日上午10點左右,5名警察來到我家,讓我跟他們去派出所,說要問我件事情,當時是孩子陪我去的。去了之後,派出所問了我家庭成員及修煉法輪功情況,並讓孩子在筆錄上簽了名。由於學法不深,當時我在場也沒有反對,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。後來,邪惡幾次上門干擾,我才醒悟到是去年這次行為造成的。嚴正聲明: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31/1945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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