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曹乃新 1999年7.20迫害開始後,由於學法不深,有怕心,我交出了一部份大法書。2000年12月,我在外出發真相資料時,被公安跟蹤綁架,在看守所關了一個月,在不知的情況下,被兒子、丈夫擔保放出。一個月後,我被區公安分局送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。在勞教所內,邪惡、邪悟的人輪流不斷給我洗腦。由於學法不深,我被徹底洗了腦,並也給其他學員洗腦。2002年,我因複印真相資料,被公安查出,又被關入看守所,後被勞教兩年。在勞教所,我又被洗了腦,有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語言,並寫了“三書”。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3/194738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