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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胥彥春 我於2008年12月10日下午到外面散發真相資料,不慎被惡警綁架,被非法拘留十天後送進派出所洗腦,最後在我校校長的逼迫下寫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。這是我學法不深,對師不敬所造成的惡果,我根本不能承認。嚴正聲明:我寫過、說過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錯誤言論一律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強學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更加精進,彌補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3/19473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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