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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愛芳 我在九九年十月份進京護法時,被公安非法拘留期間,由於學法不深,不能站在法上衡量問題,被想儘快回家的執著心帶動屈服於邪惡的威逼誘騙,違心地寫了“保證書”,做出了對不起師尊、對不起大法的事,現嚴正聲明:當時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寫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加倍彌補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元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0/235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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