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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顏桂芳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,我與同修散發大法真相資料時,被邪惡鑽了空子,遭非法綁架,拘留一個月。在被迫害中,我配合邪惡,說出了自己的名字與原單位,還邪悟,叫同去的同修也說出了名字。零六年二月十四日,惡警到我家中,叫親人簽一個邪惡的東西,當時我也簽了。這都是我平時學法不入心,人心太重,怕心重造成的。近年通過不斷學法與看明慧交流心得,我認識到大法修煉的嚴肅性。嚴正聲明:過去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。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加倍努力,做好三件事,以報師父救度大恩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6/19495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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