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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友才 99年7.20後,由於很多常人之心沒去,我做了迫害大法、背叛師父的事,配合了邪惡,前後交了二本大法書和師父的法像。二零零二年,我被綁架,同年被非法判刑八年,押送於監獄。在監獄,我順從邪惡的要求,寫了“三書”。二零零八年,我在有著謗師謗法字句的“減刑”材料上按了手印。出獄後,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上述行為完全錯了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言、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徹底作廢。回到大法中,努力學好法,做好三件事,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6/19495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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