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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德銀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,惡警把我綁架到公安局迫害,我逼迫寫了“表態書”,搞了電視講話,配合了邪惡,給大法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。在這期間,有外面的同修遞信說邪惡主要是找負責資料的人,叫我不要死守不放。我就告訴邪惡,這裡最早是誰負責,後來書公開發行了就沒有人負責了,就這樣出賣了同修。大約是二零零零年的一天,派出所的管段民警把我找去,他寫好了一份一問一答的筆錄,裡面有“不煉”甚麼了五個字,我也簽了字。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今以後,我要好好學法,實修自己,走師父安排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7/19499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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