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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董慈 鄉派出所和村委會的人來我家,讓我簽名聲明“不再修煉法輪功”,因為我沒在家,我丈夫代我簽了字。嚴正聲明:該簽字作廢。2002年,我曾經邪悟過,在邪惡的誘騙下,寫了“保證書”,不再學法煉功,還說服別人邪悟,並交了大法書,說了些師父不好的話。2004年,經過同修的幫助,我又回到修煉中來。看了三六六期的《明慧週刊》中《幫助同修走出死關》這篇文章後,我很受啟發,認識到公開發表嚴正聲明的重要性,特此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去掉這污濁的包袱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7/19499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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