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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桂花 2000年6月份我被當地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,送往勞教所。在勞教所邪悟了,寫了“五書”,無數次謗師父、謗大法。交大法書。給惡警送錦旗。往勞教所、單位、派出所寫“思想匯報”,寫“認識”。到當地看守所勸說同修放棄修煉,還讓兒子對大法犯罪。2002年4月17日,被綁架到當地看守所,後又被非法判3年勞動教養,又寫了“五書、認識”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9/1951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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