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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謝青雲

    我由於學法不深,不精進,被邪惡鑽了漏洞,於2008年12月11日被縣國保支隊綁架,然後行政拘留15天。我迫於邪惡的壓力,在“行政拘留書”上簽了名,其上有污蔑和詆譭大法的詞語。我感到十分痛心,自覺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和同修。嚴正聲明:我在拘留書的簽名作廢。我今後一定聽師父的話,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10/19518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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