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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耿卓 我是97年得法的,99年7.20後在派出所違心的說過“不煉功”,後來在公安分局也違心的說過“不煉功”,2007年迫於壓力又一次違心的說了“不煉功”,現在我鄭重聲明:以前所做、所說的一切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進,跟上正法進程,堂堂正正做一名實修大法弟子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11/1952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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