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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寧曉梅 我是97年11月份得法的大法弟子,由於沒有嚴格要求自己,在2000年12月因自己有執著,在邪惡的“包保責任合同”上簽了字。現在我聲明所簽的字作廢。我要放下“私”,助師正法,救度世人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個真正的法中的生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0/2351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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