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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桂梅

    2000年6月份,我被當地公安局非法勞教一年。在勞教所邪悟了,寫了“五書”,談“感想”,每月“思想匯報、勞動匯報、節日小結”等,無數次謗師父,謗大法,交大法書。給當地公安局、街道(社辦)、派出所、工作單位承包集團、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單位派出所、勞教所等寫信談“認識”,給邪惡送錦旗。每月往勞教所寫“思想匯報”,往單位派出所寫“匯報”,寫“認識”,還幫別人寫。回來後幾天,去公安局政保科報到。政保科科長還把我帶到當地看守所叫同修放棄修煉。給自己的兒子灌輸歪理,結果兒子在學校上課時說了對大法不敬的話。我還毒害親友。2002年4月17日,我又被單位惡警綁架到當地看守所,後又被非法判3年勞動教養,又寫了“五書”,寫了二次“認識”,對師父大不敬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3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15/1954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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