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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萬洲 我於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八日講真相發真相小冊子時,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,被派出所的惡警非法拘留十四天,在邪惡的逼迫下,違心簽了字,走了舊勢力的安排,給大法抹了黑,家人也在非法勞教一年的空白單上簽了字。現在嚴正聲明:以前自己和家人簽的字全部作廢。今後自己更加理智精進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16/19543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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