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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小英 99年7.20後我被非法抓、關幾次。2005年10月18日,七惡警竄入家中非法綁架我,並強行送勞教迫害兩年。被非法勞教期間,寫了“三書、揭批”,說了對師父不敬的言語。2008年1月18日,邪惡到家照像,7月份惡徒又給我照了像。11月7日,市綜治辦、610又逼按手印和照像。聲明:以上的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18/1956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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