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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田春香、彭延卿 2008年12月11日,被縣國保支隊綁架,非法拘留15天,在“行政拘留書”上簽了名,上有誣蔑和詆譭大法的詞語。嚴正聲明:我在“拘留書”上的簽名作廢。聽師父的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18/1956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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