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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艷蘭 2004年初,我姐姐和妹妹因做資料被邪惡非法拘捕到市拘留所,拘留到期通知家屬辦理接人手續,警察要求必須寫“保證不煉功”才能放人,我姐和妹妹都不寫,這時我說:“寫啥保證,以後不煉就行了。”鄭重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19/19570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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