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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天麟 零八年被綁架關押期間,做了幾件錯事:一、穿過號服;二、照過像;三、按過手印;四、在“釋放證書”上簽了字。承認了邪惡的非法迫害,玷污了大法的聖潔。特此嚴正聲明:以上行為全部作廢。加倍努力彌補過失,跟上正法進程,不負師尊慈悲苦度之恩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21/1957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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