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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津 7.20後,我交過書,片警代填了“不煉了”的表,我也沒表示反對,默認了。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,我給邪惡寫過“三書”,給區委、公安、單位、刑警寫過“慰問信”,給邪悟的人抄過牆報,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。嚴正聲明:我所有不符合大法、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言行和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在最後有限日子裡,做好三件事,助師正法,不負大法弟子的使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24/1959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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