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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麗華 7.20開始後,縣惡警搶走了我的大法錄音帶,我被迫交了十幾本大法書。後來,我又有兩次講真相的時候,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,被縣惡警抄家。雖然當時我走脫,但是家中的大法書和師父法像被抄走,女兒還代我寫過“不煉”的保證。嚴正聲明: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及女兒代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我要奮力精進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爭取早日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27/19617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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